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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立人崩盘内幕:民间借贷利息最高达6分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13日10:53  半月谈
立人集团光鲜的大楼赢得了很多“债主”的信任。 立人集团光鲜的大楼赢得了很多“债主”的信任。

立人集团的“债主”之一农民叶博开向记者展示“借据”。南方都市报记者 王世宇 摄 立人集团的“债主”之一农民叶博开向记者展示“借据”。南方都市报记者 王世宇 摄

  一个靠合股60万元起家的民办教育机构,在13年内欠债45亿元左右,牵涉债权人逾7000人。今年2月初,浙江温州立人教育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董顺生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揭开了这个当地“明星企业”高额民间借贷导致崩盘的面纱。

  借助“信用招牌”,滚起借贷“雪球”

  1998年8月,董顺生瞅准温州市泰顺县教育资源匮乏的机会,联合6名股东合股60万元,租用一家陶瓷厂,首创民办育才高中,他任校长。2001年至2003年,又相继开办了初中、小学和幼儿园。

  为了办好立人教育,董顺生倾注了不少心血。他相继在3所学校投入数亿元资金,高薪招聘全国大批名师名教,形成了优质的育才教育资源。经过多年的努力,育才学校形成了在校生4700多人、教职员工1000多人的规模。高中、小学成为温州市知名的现代化学校,初中成为省级示范学校。

  但办教育要大投入,聘请名师靠高薪,教育又是个长远事业,短期难以获得回报。办学头几年,育才一直亏损。为弥补教育之亏,从2003年起,董顺生抓住当时矿产、房地产业等暴热、暴利的机会,相继到内蒙古鄂尔多斯、江苏淮安等地开发矿产、房地产,走“以矿补教”、“以房补学”之路。他利用“明星”光环及做人低调、信誉良好、产业看好等优势,大量吸收民间借贷。而一些人对此坚信不疑,纷纷倾囊借资。

  债权人吴先生说,大家都愿意把钱投给立人教育集团,是因为看中育才学校是“聚宝盆”,看中董顺生是个“财神”,也看中利息较高。“育才学校和董顺生已经成了泰顺的金字招牌,当时大家都这么想,这么大的学校在,矿产、房地产业形势这么好,把钱投进去肯定没事。”他说。

  借助这些信用资源,董顺生在泰顺县顺利而迅速地滚起大规模民间借贷的“雪球”,高高垒起民间借贷的“宝塔”。他放出的民间借贷利率从初始时期的月息1.2分、1.5分逐步升加到去年的3分~5分,甚至个别达到6分。

  10多年来,尽管利息如此之高,对董顺生来说资金成本压力是超大的,但他一直稳兑利息,有时他甚至提前支付利息,谁想拿回本利,随叫随还,不拖延。这一信用在当地产生了广泛的“口碑效应”,人们甚至于不用董顺生或立人教育集团人员开口,个个争相借钱。

  一些老百姓甚至痴迷、相信到愚蠢的地步。立人教育集团开出的借款收条不写利率多少,只是财务人员口头承诺利息几分,这些人就坚信不疑、毫不犹豫地将几十万、上百万元的资金打到立人财务人员个人的银行卡里。

  多手段玩借贷“游戏”,骗局愈演愈烈

  为了吸收巨额资金,以威逼利诱的方式组织广大教师入股是立人集资的一大手段。育才学校数百名教师联名写信向半月谈记者投诉,立人教育集团为了从大批教师手里搞到借款和投资款,先召开学校高层领导会议,把任务压给各校长,再由校领导层层布置落实。校方规定,没有投资入股的教师,提前解聘。如此逼得广大教师因舍不得放弃高薪待遇而不得不咬牙投资。

  多年来,立人教育集团进行大规模、公开化、高利息吸储,地方政府、银监、教育、司法等部门无不知晓,但为何皆视而不见,无动于衷?半月谈记者采访了解到,泰顺县党政干部和公检法等机关人员有相当一部分人是立人教育集团民间债务的直接或间接债权人。

  2009年,当立人集团出现危机苗头时,政府部门曾有过提醒:“借贷有风险,谨防血本无归”,但并无切实的预警措施,未及时出手干预。

  一位地方领导坦言:“那时候侥幸认为,只要立人教育集团信用不倒、稳定付息,学校发展良好,房地产、矿产项目有盈利,这场涉及数千人的‘豪华游戏’就能继续玩下去。一些机关干部的参与(有的以家人名义借贷),客观上起到示范效应,这也减弱了老百姓对于这场民间借贷的风险意识。”

  正是因为千家万户的资金与立人教育集团搅在一起,出于本能,都要保护自己的利益,因此在立人教育集团疯狂吸储中,不论是机关干部还是普通百姓都自觉不自觉地充当了集团的“保护伞”,使得这个骗局愈演愈烈,最终崩盘。

  金融体系滞后催生民间借贷“恶之花”

  一些基层干部、专家学者认为,立人教育集团债务危机再次暴露出金融体制和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的弊端,亟须调整、改革。

  现行金融体制与现实需求严重脱节,民营企业难以顺利融资,但民间借贷市场需求量又很大,助推民间借贷利息的“水涨船高”。

  另外,相关规定要求,学校的土地、固定资产等不能作贷款抵押物,致使民办教育得不到银行及财政贷款的支持。13年来,立人教育集团没得到银行一分钱的支持,被迫走上投资“反哺”、民间借贷之路。

  民间借贷、非法吸储、集资诈骗三者之间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对市场经济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产生不良影响。泰顺县一名政府官员分析,立人教育集团在发展初始阶段的融资均以正常的民间借贷出现,但后来在经营亏空无法偿还借款的情况下,便利用包装宣传、高息揽存等方式从亲朋好友等特定人向朋友的朋友之“间接特定人”、“打包特定人”、非特定人等公众人群大面积扩散,这种行为已经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但并未得到有效禁止或限制。

  知名财经评论家叶檀认为,区分非法集资与正常的民间融资,是让中国民间金融走向健康、走向市场的关键。民间借贷功过并行,亟待引导走出“灰色地带”并加以规范。

  泰顺县委书记张洪国认为,民间借贷有它的合理性,但高利息长期存在就会影响企业家从事实体经济,影响地方经济长远发展,甚至会冲击辛勤劳动的优良传统观念。

  浙江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傅允生教授建议,将民间资本直接纳入统一金融监管的范畴,进行引导和规范,并及时掌握民间借贷的资金来源、资金投向、利率水平、交易对象等变动情况,建立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投资者风险识别和判断能力。(《半月谈内部版》2012年第4期,记者 商意盈 张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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